Lahoo.ca 溫哥話樂活網 – March 18, 20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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卑诗省的遗嘱、遗产和继承法案
2014年3月31日起,新的遗嘱、遗产和继承法案(The New BC Wills, Estates & Succession Act,WESA)开始实施。该法案在遗产管理程序方面有了明显的变化,也引入了无遗嘱继承的衡平规则。
新法案综合并代替了如下的旧法案:
- Estate Administration Act, RSBC 1996, c. 122
- Probate Recognition Act, RSBC 1996, c. 376
- Wills Act, RSBC 1996, c. 489
- Wills Variation Act, RSBC 1996, c. 490
- Law and Equity Act, RSBC 1996, c. 253, s. 46, 49, 50 & 51
- Survivorship and Presumption of Death Act, RSBC 1996, c. 444, s. 2
新法案新在何处?首先看与遗嘱相关的法律变化。
新法下,任何16岁以上的人都有立遗嘱的能力。现在遗嘱法下,没有考虑将来婚姻的婚前遗嘱在婚后失效,新法则取消了这一规定。旧法规定遗嘱的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的受益人,新法规定见证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保留见证人在遗嘱下的权益。
其次是存活先后的规定有了变化。新法规定遗嘱的继承人必须在立遗嘱人死后存活5天以上才能继承遗嘱中的权利。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避免遗产被一个和立遗嘱人不相干的人继承,因为这一般不会是立遗嘱人的意图。通常专业人员会要求受益人在立遗嘱人死后存活30天以上。旧法规定,如果两人同时死亡并且无法判断死亡的先后,法律假定后死亡的事年纪小的,并享有共同共有财产的继承权。新法则规定共同共有财产由双方的继承人平分。
再次,无遗嘱继承的变化。旧法规定配偶先分得65000加元,然后分得剩余部分的一半(若只有一个孩子)或三分之一(若有两个以上的孩子)。配偶还继承家里的家具和居住房屋的居住权。新法则规定,如果孩子是死者和配偶双方的孩子,则配偶先分得30万加元,如果有死者前一段婚姻的孩子,则配偶先分得15万加元。剩余部分配偶分得一半,孩子们平分另一半。配偶可以选择买下婚姻居所或选择当作配偶份额的一部分。但是这个选择必须在遗嘱认证或者遗产管理认证之后180天之内作出。如果没有配偶和子女,旧法规定按照血统的远近继承,新法则有异。如旧法下,如果死者有一个叔叔和一个表弟,叔叔继承但表弟不得继承,因为叔叔是三代血亲,表弟是四代。新法则规定双方同样有继承权利,因为双方都是爷爷的后代。
第四、遗嘱认证程序的变化。法院的遗嘱认证程序的一简化,从而方便大众申请。
第五、质疑遗嘱。旧法规定遗嘱的挑战者必须证明不正当的影响直接加給死者,新法则把举证责任转至认为遗嘱有效的人,并证明没有不当影响。
第六、遗嘱意图。旧法规定遗嘱必须有严格的格式,新法则放松了格式要求。法院有权裁定不符合遗嘱格式的文件为有效遗嘱。如果能证明死者意图,法院也会有权修补遗嘱中的错误。
虽然新法为了响应社会的需求,综合了数个法案,但它显然扩大了法院的权利,并打开的争议之门。例如,没有有效签名的文件、律师和被继承人讨论的笔记、遗嘱草稿的电子版都可以确定立遗嘱人的意图。我们拭目以待法官对新法的诠释,我们也能看到新法是否带来更多的诉讼。
Charles J. Cao, Barrister & Solicitor
THE CAO LAW CORPORATION